记忆飞速闪过,大脑持续运转,难言突然想起,“神农坛!”
“对啊。”之隐也有点印象,“整个地泽庄的土地貌似都是这个颜色,只有神农坛那一块的土是正常的灰土色。”
于情自顾自脱掉干草做成的草鞋,厚厚的两坨沾满了泥巴,之隐嫌弃的抛远,“真恶心,你干嘛穿成这样。”
她瞄了一眼其他人的鞋子,金线绸缎,虽然经过多次九死一生,还在山上或者湖塘到处乱窜,除了鞋底,整个鞋面上一粒灰尘都没有,强烈的对比让她叹了口气,“要不是你们有一双不寻常的鞋子护着脚,一定会发现,地泽庄的路面,是会有些烫脚的。”
“还有这等事。”秦国的鞋子是特质的,穿在脚上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,就算踩了钉子,也只有钉子被压弯的份,绝不会伤到脚。
这种小细节,之隐没有注意情有可原,因为他性格就是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,难言竟然也没有发现,这是在意料之外的。
于情道:“兴许是你们见到的庄里人不多,整个地泽庄,大到百岁佝偻老翁,小到学步周岁幼儿,富家所穿,都是厚底鞋,穷家,清一色都是穿这种用干草制成的隔温鞋。”
她的话不得不让之隐重新审视起不起眼的红土。
之隐道:“原因在它?”
于情道:“八九不离十。”
之隐逗蛐蛐儿一样摆弄着“来历不明”的红土,道:“可他除了颜色味道重一点,并没有什么稀奇古怪的地方。”
于情已经热的快受不了了,深呼吸后,道:“田以地作垄,地以水相凝,土是正常的土没有问题,但是被土吸收的水,一定是有问题的。”